水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异常处理及信息记录方法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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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11-03 18:06 水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异常处理方法 1.8:00~17:00 时间段内水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故障或数据异常的,应 2 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故障排除;其他时间段,应次日 9:30 之前到达现场进行故障排除。 2.水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故障或数据异常,应在 12 小时内将相关情况上报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对相应时段数据进行标记。 3.对电磁阀控制失灵、泵损坏、管路堵塞、电源故障、数据采集传输故障等一般故障,应在 6 小时内修复。 4.水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超过 6 小时,应组织开展人工监测,监测周期间隔不大于6 小时,每天不少于 4 次,监测技术要求参照 HJ/T 91 执行。 5.水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超过 72 小时,应安装备用仪器。备用仪器投入使用之前应按要求进行校准和比对试验,确保其性能指标符合本技术规范表 1 的要求,使用时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6.因水污染源停运同时按规定停运在线监测系统的,应在水污染源启运之前启运在线监测系统,并对水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进行校准校验。 水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信息记录方法 1.水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现场运行维护应记录日常巡检、校准校验、参数修改、故障处理、设备维修、耗材更换、标准物质使用、废液处置、站房出入人员等内容。监测站房内至少存放最近 12 个月的运行维护记录,以及监测设备说明书、安装调试报告、比对监测报告、验收报告等。 2.水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超过 12 个月的运行维护记录档案由排污单位保存,在保证安全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的前提下,可以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报告和记录代替纸质文本存档,纸质、电子介质存储的存档资料保存期限至少3 年。 3.使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存储的系统运行状态、监控数据、运行维护人员和运行维护任务管理、档案记录、质量考核等数据应每日进行备份,确保水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安全。 东莞市创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专注东莞污染源在线监控,是专业的东莞污染源在线监控公司,为排污企业提供专业的环保在线监控、排水末端监控、环保工况监控等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解决方案,深度运用信息科技做企业的环保管家,帮助企业精准、高效、可控地做好环保工作,为排污企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污染源在线监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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