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专注为政企提供环保信息化解决方案
服 务 热 线 17707698071

关于排污单位是否可以自行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等问题的解答

 二维码 950
发表时间:2020-10-27 17:42作者:创拓信息

排污单位是否可以自行安装在线监测设施?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安装,应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排污许可证要求以及国家、省、市环保部门的管理要求等确定。鼓励污染源企业安装符合有关要求的自动监测设施开展污染排放的自行监测。已经安装的自动监测设备,应该与地方环保管理部门的监控平台联网。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在线)监测技术指南(电镀)行业,企业有部分污染因子是需要每日进行自行(在线)监测的,是否可以自行送样进行检测?每日送样检测,是否被认可?还是必须要第三方现场进行采样监测?

根据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排污单位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排污单位自行(在线)监测规范,对排放的污染物进行自行(在线)监测并保存原始自行(在线)监测记录,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因此排污单位需要对标本行业自行(在线)监测技术指南要求,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利用自有人员、场所、设备进行自行(在线)监测,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代为开展监测。排污单位送样或检测机构采样都需要符合技术指南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

企业生产废水均用于回用,不外排,是否还需要废水自行(在线)监测?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提出了排污单位自行(在线)监测的一般要求、自行(在线)监测方案制定、自行(在线)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无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排污单位自行(在线)监测可参照HJ819-2017标准开展自行监测。有处理设施效率监测要求的要开展内部点位的自行监测。确认废水不外排的,无需进行废水外排口污染物的自行监测。

创拓信息专注东莞环保物联网自动(在线)监‍测备研发,重视环保物联网应用,注重东莞环保物联网自动(在线)监测设备统筹规划与设计,明确东莞环保物联网自动(在线)监测设备研发体系建设方向与路径,为生态环境局等环保部门的环保物联网自动(在线)监测的建设、应用、运维等方面提供整体配套设计,同时,为排污单位环保自动(在线)监测设备数据达标及环保自动(在线)监控设备验收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促进东莞环保物联网自动(在线)监测设备研发体系的不断优化和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