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排污单位,你的自动监控安装联网了吗?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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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05-30 18:16 日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众网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重点单位自动监控安装联网相关工作的通知》(粤环办函[2022]19号),为强化生态环境部门以自动监控为核心的非现场监管,以及确保2022年底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重点单位自动监控安装联网率考核指标的排查录入工作顺利开展,该《通知》详细规划部署了广东省各地级市生态环境局今年关于重点排污单位的自动监控安装联网排查与工作计划。 2022年重点单位自动监控安装联网相关工作时间表 一、自动监控安装联网计划及考核基数预排查 第一阶段(5月):报送新增安装联网计划 各地应结合排污许可自行监测相关要求、企业名称变更及关停产等情况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确认辖区内应纳入浓度自动安装联网范围企业名单;对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无相关要求以及运行条件或技术水平不具备污染物浓度自动监测可行性的,应纳入视频监控、工况监控、用电用能等其他类型自动监控安装联网范围企业名单。 第二阶段(6月):预排查年度考核基数 为确保年底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重点单位自动监控安装联网率考核指标的排查录入工作顺利开展,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提前组织各地开展考核基数线下查漏补缺、核对汇总等预排查工作。 二、新增自动监控安装联网 第一阶段(5月-9月):现场端安装联网 1.浓度自动监控 各地应组织新增安装联网企业,按照大气、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相关技术规范及484号文相关要求,完成现场端浓度自动监测相关设备的安装、调试、自行验收、备案及联网工作;同时组织往年安装联网企业,按照《重点单位自动监测老旧设备升级改造要求》,完成老旧设备升级改造工作。新增安装联网及老旧设备升级改造工作最晚应于9月底前完成。 2.其他类型自动监控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已初步梳理全省各地开展的其他类型自动监控工作进展情况。各地可相互借鉴学习,按照“分类指导、实事求是”的原则,指导重点单位在主要生产工序、治理工艺或排放口等关键位置,通过使用工况、用水用电用能、视频探头监控等间接反映水或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自动监测设备,履行法律责任。 第二阶段(10-12月):验收台账录入及考核基数正式排查 各地应组织辖区内纳入实施自动监测范围的重点单位(含其他类型自动监控)登陆“广东省污染源全过程物联网自动监控平台-设备验收台账”,于12月底前完成设备验收台账及其他类型自动监控相关信息录入工作。 各地应在安装联网基数预排查基础上,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要求(具体时间待定),登录“生态环境部污染源监控中心-重点排污单位排查系统”,完成2022年度重点单位安装联网基数正式排查录入工作,并确保安装联网率、有效传输率达到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指标要求。 应纳入自动监测范围的重点单位有哪些? (1)列入本年度最新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水、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2)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且在排污许可证中明确应实施自动监测的排污单位 纳入自动监测范围的重点单位应落实哪些主体责任? (1)重点单位依据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确定具体监测点位、监测指标,以及安装、调试(含自行验收、备案)、联网时限等。 (2)经核实现场运行条件或技术水平不具备污染物排放浓度自动监测可行性的,应按照“分类指导、实事求是”的原则,在主要生产工序、治理工艺或排放口等关键位置,通过使用工况参数、用水用电用能、视频探头监控等间接反映水或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自动检测设备。 (3)排污单位依法应当安装自动监测设备而未安装的,将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 (4)排污单位取得排污许可证3个月内,应当完成自动监测设备的调试和联网。 (5)新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单位,应于发布后6个月内实现有效数据稳定联网。 污染源在线监控有哪些类型? 根据东莞市企业事业单位生产工艺与产生的污染源的不同,在线监控建设内容分别有: (1)东莞市重点排水户排水末端自动监控 (2)东莞市零散工业废水产生、处理单位过程自动监控 (3)东莞市四大流域重点涉水排污企业过程自动监控 (4)东莞市造纸企业过程自动监控 (5)东莞市金属表面处理行业涉水企业过程、末端自动监控 (6)东莞市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过程、末端自动监控 (7)东莞市涉 VOCs 排放重点监管工业企业过程、末端自动监控 (8)东莞市涉 VOCs 排放机动车修理企业过程、末端自动监控 (9)东莞市餐饮企业过程、末端自动监控 (10)东莞市污染企业提升整治涉水企业过程自动监控 (11)危固体废物在线监控 创拓信息是东莞市前沿的环保科技企业,在环保信息化领域有着多年深耕经验,为排污企业提供各类型的污染源过程在线监控,为企业提供系统、可靠的环保监测解决方案,帮助企业精准、高效、可控的做好环保工作。 |